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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有效地履 ...
安集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 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 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安集微电子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 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 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 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 股东依其持有的 ...
安集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安 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 合同明确相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三)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采取回避原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四)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 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公司董事 ...
安集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 保监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可 指定一名监事会联系人。 监事会主席全面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 定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 ...
安集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
安集科技: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 外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 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 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公司有效的投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 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 ...
安集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无需持有 公司股份。 《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 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可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本届董事会任期内新改选的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和《安集微电子科技( ...
安集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投资者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 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 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 ...
安集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申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
安集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 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