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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08:11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0/12,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 | | --- | --- | | | 团有限公司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个 12 | | | 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万元~50,000 万元 25,000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万股 539.77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986%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4,995.22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9.13 元/股~85.99 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1 ...
华大智造: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9-26 09:42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智造")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 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
华大智造: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10:4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管理师 高音音 PT 致: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710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华大智造: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0 10:46
1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承恕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 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日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
华大智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0 10:44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1 日)的总股本为 415,637,624 股;其中,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 5,397,658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经全 体董事一致推举,由董事牟峰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1 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 11 栋 8 楼 811 会议 室 (三) 出 ...
华大智造: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20 10:44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至 10 月 15 日(星期二)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或 通 过 公 司 邮 箱 MGI_IR@mgi-tech.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发布 ...
华大智造: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0 10:44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公司董事长汪建 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 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日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29.70 元/股调整为 29.34 元/股,同意按照中国 ...
华大智造: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10:4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调整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载 川南 等 17 YUAN LAW OFFICE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 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 发表法律意见。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调整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316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和《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 有限 ...
华大智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9-13 09:06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华 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或"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 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 (3)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 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 程序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