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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YZ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68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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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68826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 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财务会计准则和董事会的相关要求,对本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维度进行客 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治理持续完善。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要求;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
昀冢科技(6882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 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 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
昀冢科技(68826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0: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充 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所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或者 股东会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 ...
昀冢科技(6882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 ...
昀冢科技(6882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
昀冢科技(68826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 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 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 ...
昀冢科技(68826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其他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人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前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
昀冢科技(68826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0:3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 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 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对外担保,参照本办法规定执 行。 第二章 被担保对象的条件和审查 第五条 公司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因经营管理或业务开展所需,确有必要 对外提供担保的,由被担保人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履行对外担保 内部审批程序所需相关事项。 ...
昀冢科技(688260) - 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8-29 10:33
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 报告编码:苏25 t and the 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1496 号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冢科技公司") 截至 2025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天衡专字(2025) 01496 号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的冢科技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昀冢科技公司申请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新股所必备的文件,随 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公司的责任 昀冢科技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是昀冢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
昀冢科技(688260) -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5-08-29 10:33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 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