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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5 09:54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股技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蔡卓龙担任监事,职务发生变更, 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 据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400 股进行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91 元/股。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蔡卓龙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 001)。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6 日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力源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5 09:5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传真: 021-20511999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本所")接受浙江海盐 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力源科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 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力源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1-05 09:54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 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
力源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09:40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4,902,85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4,902,85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42.0755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2.0755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沈万中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二) ...
力源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09:3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01G20230664-3 致: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8621)20511000 传真:(86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司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 ...
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3-12-22 09:22
当事人: 黄 瑾,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杨建平,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柴斌峰,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50 号 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5,425,572.92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3.54%和 27.16%。2022 年 10 月 29 日、2023 年 5 月 4 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 数据予以更正。 综上,公司通过提前确认项目进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第七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5.1.2 条、第 5.1.3 条等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 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主体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黄瑾、杨建平,时任独立董事柴斌峰、 李彬、张学斌,对任期内定期报告相关违 ...
力源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19 09:18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力源科技 股票代码:688565 $$\Xi{\bf{\mathrm{\Large{\bf{\Omega}}}}}\Xi{\bf{\mathrm{\Large{\bf{\Omega}}}}}\Xi{\bf{\mathrm{\Large{\bf{\Omega}}}}}\Xi{\bf{\mathrm{\Large{\bf{\Omega}}}}}\Xi{\bf{\mathrm{\Large{\bf{\Omega}}}}}$$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1 | | --- | --- | --- |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3 | | 3 | | 一、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4 | |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5 | | 三、关于修 ...
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书
2023-12-14 09:22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81 号 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力源 科技,A 股证券代码:688565; 沈万中,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总经理; 裴志国,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 -1- ──────────────────────── 理; 金史羿,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项 目部负责人; 沈学恩,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林虹辰,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采 购部负责人; -2- 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综上,公司通过提前确认项目进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 额,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5.1.2 条、第 5.1.3 条等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 ...
力源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1 11:0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本所")接受浙江海盐 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力源科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 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力源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1 10:55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 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 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