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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4-01-17 09:06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3 年12月4日、12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 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 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4年1月16日,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分行的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0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一 ...
长虹美菱:长虹美菱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3-12-22 09:07
证券代码:000521 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 虹美菱 B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33 综上,2023 年前三季度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增 长,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2.公司经营效率改善的原因是什么? 答:公司以围绕"一个目标"、紧扣"三条主线"、做实 "四个管理体系"、坚定不移深化营销转型为经营思路开展工 作。公司将坚定走效率为王、产品领先、对标对阵之路,持续 深化营销转型,对以零售价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以合理的 商业库存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体系、以零售为核心的营销管理体 系,以刚性预算为核心的费用管控体系进一步强化,并在研产 端持续增收、降本、降费,以达成经营持续改善提升的目标。 其中,效率为王通过以价值为导向,通过资金效率、渠道效率、 产品效率、管理效率四个方面的效率提升来实现经营持续改善。 在资金效率上,持续以商业库存周转为核心,以交付时效为保 障,提升全供应链能力,通过零售驱动实现资金效率提升。 3.介绍下公司国内空调产业的发展规划 |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投资者关系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长虹美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1 12:19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3-08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 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行政中 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 2023 年 1 ...
长虹美菱:《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21 12:17
(经公司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程序, 确保独立董事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制度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
长虹美菱:长虹美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1 12:17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承义证字[2023]第 339 号 致: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 所接受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的委托,指派郑 朔、徐漫丽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长虹美菱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1.《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需逐项表决)【1.01《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02《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长 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1.03《关于预计与长虹华 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2.《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 ...
长虹美菱:《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1 12:17
董事会议事规则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长虹美菱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 第四条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
长虹美菱:《公司章程》
2023-12-21 12: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党的组织 第七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
长虹美菱: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08:37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3-07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主持,监事何心坦先生、黄红女士、季阁女士、 孙红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 发生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 补,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 ...
长虹美菱: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12-18 08:37
(经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虹美 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室,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分管董事会秘书室。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
长虹美菱:独立董事关于增加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2-18 08:3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真实、忠诚及勤勉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 对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及材料认真审阅后,现就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增加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 正常、合理的。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持续的、 必要的。 2.我们认为公司增加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 益的情况。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 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