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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买卖公司股票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8-26 03:5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各公司应严格执行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应当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 实施,证券事务部门为公司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保障企业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管理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 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资产规 模、业务规模、风险程度、管理幅度等实际情况设置内审部门或明确指定履行内审的机 构,配备内审人员开展工作。 第九条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运作,加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各部门 及下属各子公司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于发生当日或次日将相关信息向公 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 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 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1 - 大信息内部报告书上签字后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时常敦促公司各部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4-08-26 03:56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使公司按上市公司的法规要求规范 运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国家各类法律、法规、条例,熟悉《公司 法》、《证券法》,积极参加旨在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班和进修班,不断提 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守法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并将所学知识融入公司经营实 践中。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深交所及公司董事会 提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法规、本指引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受查处的情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 格条件;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 制度;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五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的提案: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与公司年度审计相关的审计行为,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年度内部控制报告以及各类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 (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 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以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东广弘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为获取收益而将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 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公司 所属企业以提产增效为目的,开展的产能新建、扩建类活动。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不 包括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或所属企业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项目; 2、公司或所属企业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共同开 发项目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
广弘控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8-22 07:4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粤 桥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粤桥公司")冻品销售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扩大冻品销售体量, 拓展冷链配送等相关业务,做强做大冻品销售业务,董事会拟同意粤桥公司向银行申请办 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1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粤 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和提 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 ...
广弘控股:关于对广东领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2024-08-13 07:44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2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领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概述 为贯彻落实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四五"发 展规划,打造产业生态投融资闭环,健全产业战略布局,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领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领岳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下称"领岳投资")增资1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领岳投资的注册资本将 由1亿元人民币变更为2亿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仍然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资),公司仍然持有领岳投资100%股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 述公司为领岳投资增资的相关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月12日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