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GuangDong GuangHong (000529)
icon
Search documents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 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 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票股利。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列入公 司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之前向股 东分配利润。 分红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4-08-26 03:56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的是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 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一)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 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查,报董事长或总经 理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在对外报送信息的同时,应将报送材料同时报送董事会秘书, 登记备查。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对公 ...
广弘控股: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8-26 03:56
因已到退休年龄,曾锦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 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工作和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曾锦炎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曾锦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 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 事会时生效。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3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 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锦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司及监事会对曾锦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买卖公司股票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8-26 03:5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各公司应严格执行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应当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 实施,证券事务部门为公司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运作,加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各部门 及下属各子公司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于发生当日或次日将相关信息向公 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 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 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1 - 大信息内部报告书上签字后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时常敦促公司各部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保障企业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管理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 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资产规 模、业务规模、风险程度、管理幅度等实际情况设置内审部门或明确指定履行内审的机 构,配备内审人员开展工作。 第九条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4-08-26 03:56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使公司按上市公司的法规要求规范 运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国家各类法律、法规、条例,熟悉《公司 法》、《证券法》,积极参加旨在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班和进修班,不断提 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守法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并将所学知识融入公司经营实 践中。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深交所及公司董事会 提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法规、本指引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受查处的情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 格条件;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 制度;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五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的提案: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与公司年度审计相关的审计行为,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年度内部控制报告以及各类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 (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 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以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东广弘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为获取收益而将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 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公司 所属企业以提产增效为目的,开展的产能新建、扩建类活动。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不 包括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或所属企业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项目; 2、公司或所属企业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共同开 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