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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3-11-23 08:12
近日,公司收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出具的《财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变更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财通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的保荐人,原指定齐恒先生、庞海丽女士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现庞海丽女 士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财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方鸿 斌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庞海丽女士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齐恒先生和方鸿 斌先生。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财通证券对公司的保荐工作,亦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方鸿斌先生简历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11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 ...
众合科技: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11-21 12:4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ittec Co., Ltd. (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双城国际 4 号楼 17 层)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证券代码:00092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 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 ...
众合科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2023-11-21 12:46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证券代码:000925 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30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众 合科技")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国 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讨 论、核查与落实,现回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 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众合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21 12:4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 及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一致。 3-3-1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单晶硅及其制品、半导体元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与技 ...
众合科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11-21 12:44
第 1 页 共 177 页 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汇会专[2023]976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30 号)的要求,我们对 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 1 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 11.93%和 14.82%, 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 71.89%和 235.73%。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3 年半年 度业绩预告》,2023 年 1-6 月归母净利润为亏损 3850 万元-5500 万元之间,同比 下降 180%-21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余额较高;应收账款 与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超 30%,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15.67%、23.94%、35.90%和 41.20%,占比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 购金额占同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19.51%、30.55%、19.43%和 10. ...
众合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21 12:4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接受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就发行人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 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 ...
众合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21 12:44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11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 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已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3-111)。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 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决 ...
众合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2023-11-17 12:4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112 二、本事项处理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孙剑先生的亲属 (母亲)孙祝芬女士于 2023 年 8 月 8 日——2023 年 11 月 9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 | 日期 | | | | 类型 | 交易均价 | 交易股数 | 成交金额 | 交易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元/股) | | (元) | | | 2023 | 年 | 8 | 月 8 | 日 | 买入 | 8.100 | 500 | 4,050 | 集中竞价 | | 2023 | 年 | 11 | 月 | 9 日 | 卖出 | 9.354 | 50 ...
众合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1-17 11:08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11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警示函内容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何俊丽于 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 的《关于对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俊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6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俊丽: 2023 年 11 月 6 日,你公司在回复互动易提问时称,你公司子公司通过杭州 昭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 资浙江启尔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启尔机电),启尔机 ...
众合科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09:47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11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 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出席会议的持有 人共 167 人,代表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表决权的 62.7194%。本次会议的通 知方式、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众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协商一 致,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