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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4:5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 于 1999 年 1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兴财光华有合伙 人数量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812 人,从业人员总数 3,0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25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河化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4:5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 ...
河化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勤
2024-04-25 14:5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勤) 作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 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于 2023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 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3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 如下: 潘勤: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持有律师从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曾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审 计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审计经理,华勤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经理,天津滨海海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长融资本投资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高级投资总 ...
河化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洪仪
2024-04-25 14:5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洪仪) 作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 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于 2023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 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我对董 事会各项相关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 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本 人出席情况如下: | 应参加董事 | 亲自出席董 | 缺席董事 | 委托出席董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出 ...
河化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有冰
2024-04-25 14:5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薛有冰) 作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 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于 2023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 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薛有冰: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合伙人、 专职律师,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惩戒委员会委 员,广西大数据技术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广西凤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 西全德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柳州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 ...
河化股份:关于转让公司尿素产能指标的进展公告
2024-04-16 12:17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尿素产能指标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35万吨 /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含中间产品"合成氨"21万吨/年)(以下简称"尿素产 能指标")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交易集 团")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煤化工"), 经双方友好协商,拟以人民币9450万元进行转让。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 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 于转让公司尿素产能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及《广西河池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近日,公司与新天煤化工已通过北部湾交易集团达成上述交易,并在北部湾 交易集团发布了公告。 2024年4月17日 经初步沟通,本次交易尚需新天煤化工所在 ...
河化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7 10:28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 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时 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 ...
河化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7 10:28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召开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3)第 5048-3 号 致: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受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李长嘉、廖乃安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对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 召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公 司保证已向本律师提供了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的、真实的书面材料。 基于对上述文件、资料的审查和见证情况,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 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 股东大会发表法律 ...
河化股份: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3-12-19 11:42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华鉴评报字(2023)第 069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北京华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 声 明 1 | | --- | | 摘 要 | |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 二、 评估目的 5 | |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 四、 价值类型 | | 五、 评估基准日 . | | 六、 评估依据 | | 七、 评估方法 . | |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 九、 评估假设 | | 十、评估结论 . | |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13 | |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 |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 十四、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15 | 北京华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2641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1906 室 网址:www.huajiancpv.com 河化股份拟向新天煤转让 35 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 ...
河化股份:关于转让公司尿素产能指标的进展公告
2023-12-19 11:3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35万吨 /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含中间产品"合成氨"21万吨/年)(以下简称"尿素产 能指标")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新天煤化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拟以人民币9450万元进行转让。相 关事项详见202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 转让公司尿素产能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目前,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华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3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上述拟转让的尿素产能指标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鉴评报字(2023) 第069号)。根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拟转让的尿素产能指标的投资 价值为9,528.62万元。 北京华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业务外,评估机构及 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方均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期 的利益和冲突,具有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