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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2024-04-28 07:58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22 号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 开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买方信贷模式购买产品 或偿还未到期的买方信贷余额(买方信贷模式指客户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 式购买产品,卖方为买方的融资提供担保的销售模式)。上年度实际向买方提供 担保总额为19,945.11万元人民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本年度公司预计向买方 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担保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 的代表审批签订相关担保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 情 ...
盈峰环境: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07:58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27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适用期限 薪酬方案适用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 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 (3)不在公司担任管理等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 ...
盈峰环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8 07:58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19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基本信息。 2.本公告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事项不存在异 议。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 18 | 日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 |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 注册会计师 | | | 2, ...
盈峰环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8 07:58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 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 ...
盈峰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07:5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选聘、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工作的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4 月 24 日及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
盈峰环境: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8 07:58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15 号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 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原华菁证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476.1896万 张,每张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7,618.96万 元。其中,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940.5386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3.71%,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530.4730万张,占本次发 ...
盈峰环境: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07:58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盈 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董事会是行使经营管理和 决策权的执行机关,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 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3人,设董事长1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 ...
盈峰环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8 07:58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2 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七条 薪 ...
盈峰环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8 07:58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新聘、续聘、改聘等),是指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并对 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
盈峰环境: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04-28 07:58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盈峰环境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 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 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 经公司同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的, 公司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