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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6 10:2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 年报审计师。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1-07-18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 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3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675家,收费6.63亿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 ...
联域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6 10:26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 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41.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75,359.4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5,420.9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9, ...
联域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6 10:2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255,091.54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 339,291,079.55 元,母公司 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 357,258,806.30 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 润为 339,291,079.55 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 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及《公司章程》 ...
联域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6 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 规定。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经验。在 2023 年的审计服务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 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 ...
联域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6 10:2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 9—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256 号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联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联域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5 号) ...
联域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6 10:26
目 录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 1—2 | 页 | | --- | --- | --- | |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 3—6 | 页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7-254 号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联域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 ...
联域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余立军)
2024-04-16 10:2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联域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联域股份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联域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担任联域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1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余立军,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硕士学 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所、 金迪国际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从事财务、审计和投资方面工作。201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天安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5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深圳市天安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天安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华南区副财务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6 10:2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联 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董事会审 ...
联域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6 10:26
经核查,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余立军先生、樊华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性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 立董事任职情况及其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余立军先生、 樊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 1 ...
联域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6 10:26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