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oo Energy(00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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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001376)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04 12:03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54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按 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并对募集说明 书等申请文件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 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 ...
百通能源(001376)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12-04 12:03
股票简称:百通能源 股票代码:00137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Bestoo Energy Co.,Ltd.)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西大街 917 号世纪新宸大 厦 2 号楼 2202 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1-1-1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公告日期:2025 年 10 月 1-1-0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 ...
百通能源(00137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5-12-04 12:03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1316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 | | 一、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4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 于 江 西 百 通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审 核 问 询 函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1316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1页 共 45 页 由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深圳证 ...
百通能源(001376) -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12-04 12:03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54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收悉。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仔细阅读了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并根据 问询函的要求,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 荐人")、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发行人律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相关 内容和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申请材料认真地进行了修改、补充和说明。现对问询 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贵所,请予审核。特别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一致。涉 ...
百通能源(001376)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5-12-04 12:03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3-1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5 层 100004 12-15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百通能源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 ...
江西百通能源: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Xin Lang Cai Jing· 2025-11-24 13:33
Core Viewpoint - Jiangxi Baitong Energy announced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insider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to regulate the handling of insider information [1] Group 1: Insider Information Management - The system defines insider information holders, including company executives, shareholders holding more than 5%, and their executives, as well as actual controllers and their executives [1] - Insider information encompasses significant undisclosed information related to the company's operations and finances [1]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ensures the accuracy and completeness of the insider information holder records, with the chairman being the primary responsible person and the board secretary in charge of registration and reporting [1] Group 2: Confidentiality and Accountability - Insider information holders are obligated to maintain confidentiality and are prohibited from insider trading [1]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regulations for the filing management of insider information holders and accountability measures [1] - The system will take effect from the date of approval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1]
百通能源(00137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1-24 13:1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 确定。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 执行。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制度,明确对公司重大事 ...
百通能源(0013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4 13:1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二者间关系的良性发展,提升公司在投资者中的 诚信度,实现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 ...
百通能源(00137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24 13:1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 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六)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发表独立意见; (七)签订书面协议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 ...
百通能源(0013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13:1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 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