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Xinyaguang Cable(0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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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11:19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重 大 事 项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内 部重大事项的报告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 内部审议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 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制度。 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 ...
新亚电缆(00138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5 11:19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控 股股东的条款原则上均适用于实际控制人,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
新亚电缆(0013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9
| |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新亚光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 违规的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 严格遵守。 第三 ...
新亚电缆(0013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1:19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0=\pi\pi/\sqrt{\pi}$$ | |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 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以及《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指导审 计部的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均有权 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 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 ...
新亚电缆(0013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1:19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0=\exists\exists\notin J\backslash\exists$$ |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 ...
新亚电缆(0013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1:19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 | --- | | | . | | | |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
新亚电缆(0013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9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0=\pi\pi/\sqrt{\pi}$$ | |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新 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 ...
新亚电缆(0013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9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0=\exists\exists\notin J\backslash\exists$$ | |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 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 ...
新亚电缆(00138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1:19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 | | P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参照《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拟被提名人员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提名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 ...
新亚电缆(0013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9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与公 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 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审计委员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