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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0:03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开的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就本次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大会规则》)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 大会的召开全部过程,并对与本次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大会公告文件,随其他应当公 告的文件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
精工科技:关于签署销售合同的公告
2023-12-26 09:47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合同的签署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行为,公司与东华能源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3年12月26日,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华 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签署了合同编号为 DHTXW-2023-D-001《碳纤维装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5.50亿元人民币(大写: 伍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二期向东华能源提供纺丝线 和碳化线设备,其中,一期金额2.82亿元,二期金额2.68亿元(在一期实施6个 月后根据买方书面通知实施)。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销售合同的公告 ...
精工科技: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四次修订稿)
2023-12-21 10:07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证券代码:002006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四次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ggong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Ltd.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 ...
精工科技: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2023-12-21 10:07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证券代码:00200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7-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精 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 函〔2023〕12017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浙江精工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发行人"、"申请人"、"上市公司"或"公 司")已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君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天健")等 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 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精工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豁免版)
2023-12-21 10:07
目 录 | 一、关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业务……………………………第 | 1—61 | 页 | | --- | --- | --- | | 二、附件 …………………………………………………………第 | 62—66 | 页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 62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 63 | 页 | |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 64 | 页 | |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 65—66 | 页 |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82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7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 如下。 一、关于碳纤 ...
精工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12-21 10: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3-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接受浙 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精工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 人,成晓辉、郭晓萌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 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 ...
精工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12-21 10: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声 明 3-3-1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本保 荐人")接受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精工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成晓辉、郭晓萌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 ...
精工科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1 1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12017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 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 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 ...
精工科技: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3-12-19 07:5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4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 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 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进行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 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 ...
精工科技_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2023-12-19 07:25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177 号 明公司是否聘请第三方工程服务,第三方工程服务规模与公司相 关业务规模、已建及在建项目数量及规模、公司交付团队规模等 是否匹配,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会计处理 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相关业务模式及会计处理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并进一步说明大比例外协是否存在核心技术 泄露风险,针对核心技术采取的保密措施及有效性;(2)结合碳 纤维市场发展情况,碳纤维设备及产品价格走势,市场现有及未 来增长空间,同行业公司现有产品产能及未来产能释放计划,发 行人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需求,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签署情况 等,说明未来业务增长来源,在市场竞争激烈且最近一期产能利 用率不及 50%情形下扩产的必要性,合理性;(3)结合大比例外 协情况、市场竞争及发展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及可比项目 效益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存在毛利率大幅下 滑的情形,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涉及核心技术、产能消化、效益测算的相 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对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