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Jinggong Technology(002006)
icon
Search documents
精工科技: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3-09-20 09:36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4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 经理吴海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海祥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 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吴海祥先生仍继续在公司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海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海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 选及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吴海祥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 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 ...
精工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09-14 10:17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500万股(含)至750万股(含)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根据本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 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2,500万元(含)至18,75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9日、 2023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编号为2023-085、 ...
精工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精工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更新版)
2023-09-13 14:41
| | | | 一、关于收入确认 … | | --- | | 二、关于应收账款 | | 三、关于存货及固定资产 …………………………………………第 20—31 页 | | 四、关于客户 ……………………………………………………第 31―37 页 | | 五、关于财务性投资 ………………………………………………第 37-46 页 | | 六、关于募投项目 ………………………………………………………第 46—63 页 | | 七、附件 | |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4 页 | |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5 页 | |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66页 | |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67—68 页 | 7-2-1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 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34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 ...
精工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13 14:3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九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释 义 | 2 | | --- | --- | | 第一部分 正文 | 5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5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5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5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0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0 | |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 13 ...
精工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3 14: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3-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接受浙 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精工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 人,成晓辉、郭晓萌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 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 ...
精工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3 14: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本保 荐人")接受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精工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成晓辉、郭晓萌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定的 ...
精工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3-09-13 14:2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修订稿)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三年九月 | 第一部分 正 | 文 | 5 | | --- | --- | --- | | 一、《问询函》之问题 | 1 | 5 | | 二、《问询函》之问题 | 2 | 22 | | 三、《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披露内容更新 | | 25 | | 第二部分 | 签署页 | 31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 ...
精工科技: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3 14:2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证券代码:00200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7-1-1 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12011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发行人"、"申请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已 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君安")、国浩 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国浩")及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天健")等中介机构本着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 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 义。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 ...
精工科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13 14:2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同时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内容进行修订并对问询函 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精工集 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 件。公司将在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和修订更新后的申请文件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 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
精工科技:精工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更新版)
2023-09-13 14:28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证券代码:00200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ggong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Ltd.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〇二三年九月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