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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al Ocean(0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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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
2023-10-10 10:17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1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投资者诉讼案件、提供劳务者受 害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其他案件:法院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撤销支付3,000万元及逾期费、律师及保险 费155,450元;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192,577元。投资者诉讼案件:已确定的 赔偿数额为83,446,604.44元(未决案件诉讼费及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未计算,律 师费未计算)。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52,605元。其他案件:本金2,600万元、 利息19,654,267元及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及提供劳务者受 害责任纠纷案件均为一审判决,各被告方均有权申请上诉审理,基于终审判决的不 确定性,暂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投资者诉讼案件公司基 ...
*ST东洋: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09-28 10:28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0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占用方 | 时间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借款利息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金额 | 日累计占用 | | --- | --- | --- | --- | --- | --- | --- | --- | | 东方海 | 2016.03.17 | 11,050,410.96 | | 1,705,260.27 | | 12,755,671.23 | 12,755,671.23 | | 洋集团 | | | | | | | | | 东方海 | 2017.08.18 | 70,954,756.45 | | 11,936,821.92 | | 82,891,578.37 | 95,647,249.60 | | 洋集团 | | | | | | | | | 东方海 | | | | | | | | --- | --- | --- | --- | --- | --- ...
*ST东洋: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程序的进展公告
2023-09-28 10:28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0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程序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申请人 北京汉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所在地管辖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了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在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申请前,公 司应当每月披露相关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1、2023年1月17日,公司获悉申请人北京汉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所在 地管辖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2023年1月18日,公司收到烟台市莱山区人 ...
*ST东洋: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1 12:44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万达金融中心B座11楼 电话:0535-6213036 邮编:264000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东方海 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 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 行有效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
*ST东洋: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1 12:42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0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股东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未表决通过。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届次:2 ...
*ST东洋: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7 11:24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0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股东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收到公司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优禾")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神州行者资本")的《关于终止增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并于同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应就承诺人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 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监事会对股东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相关材料,并在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ST东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09-07 11:24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0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一、车志远先生所负有的到期未清偿债务除极个别金额较小债务外,其余债务并 非其个人直接债务,公司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首先,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资者投诉所列举的所 谓车志远先生作为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除极个别金额较小债务以外,其余债务均是因 车志远先生提供保证担保而作为保证担保人所产生,并不属于车志远先生的个人直接 债务。经核查相关协议,2018 年 12 月 20 日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烟台屯德水产有限公司、车志远先生四方签署协议,车志远先生自愿将 向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所借款项 7600 万元代偿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烟台 屯德水产有限公司所欠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款项 908 万元和 6692 万元,因此车志 远先生该个人债务实际用途为代偿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屯德水产有限公 司的债务。 | 2 | ...
*ST东洋: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所涉事项的核查回复
2023-09-07 11:22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核查回复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所涉事项的 核查回复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万达金融中心 B 座 11 楼 电话:0535-6213036 邮编:264000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核查回复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所涉事项的核查回复 致: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 的委托,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下发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 问询函〔2023〕第 1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所涉事项,出具本核查回复(以 下简称"本核查回复")。 声明事项 一、为出具本核查回复,本所律师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核查回复需查 询的相关文件,并就特定事项向相关人员做了询问。 二、本核查回复中,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 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三、本核查回复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
*ST东洋:独立董事关于股东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2023-09-07 11: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东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 2.《关于终止增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称:"…… 基于上述公司在预重整期间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持续增加、公司财 务状况及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的局势,湖南优禾通过增持以谋求公司控制权, 从而规范公司治理、挽救公司于危难的目标已无法实现,或者说即使通过增持实 现上述目标,亦不具备商业价值。经审慎研究和考虑,增持人决定终止本次增持 计划"。湖南优禾及神州行者资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擅自决定变更增持计划,违 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二条【不得 变更、豁免的承诺】及第十四条【变更、豁免的程序】的相关规定。 股东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湖南优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李家强 于江 徐景熙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收到公司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 优禾")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 ...
*ST东洋:更正公告
2023-09-07 11:22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发布了 《关于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因查询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致 使该公告中主要股东处存在错误,现对上述公告中披露的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0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主要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2%、济南财金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30%、威海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5%、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3%。 更正后: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13%、山东省财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4%、济南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5%、山东省财政厅持 有1.85%、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6%。 除上述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