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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3.65%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s highlights that Ningbo Dongli Co., Ltd. has shown significant growth in its financial performance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ith a revenue of 734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4.77%, an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30.58 million yuan, up 43.65% year-on-year [1] - The company has been focusing on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strategies, emphasizing core technology breakthroughs, accelerating product R&D iterations, and expanding application scenarios and markets [1] - Ningbo Dongli is actively enhancing its global presence by exploring overseas markets and building a diversified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ndscape [1] Group 2 - The company specializes in the research,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gear reducers, motors, and automation control systems, and is recognized as a leading enterprise in the domestic gear reducer industry [1] -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mart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the robotics industry is experiencing revolutionary breakthroughs, and Ningbo Dongli is focusing on humanoid robots and industrial automation market trends [2] - The company has made progress in the development of precision joint reducers for robots, with products currently in the trial production and testing stages, and the investment and industrialization processes are proceeding as planned [2]
宁波东力(002164)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宁波东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规 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 ...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 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管理、法律、财务等工作3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 ...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东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 ...
宁波东力(002164)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 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 体,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 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 ...
宁波东力(0021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 人士,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
宁波东力(00216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目 录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DONLY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宁波东力(00216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内部审计制度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 计工作内容及程序等规范,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 司内部审计管理指南。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 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