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MA INTL(0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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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002210)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12-29 12:00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路敦煌大厦 1 栋 11 层 电话:0755-82947600 电子邮箱:jd@jdlawyer.pro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 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 人员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是真实、 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 权,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 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 ...
飞马国际(002210)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29 12:00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力宾先生 3、"本公司"或"公司"均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 11 号汇通 大厦 11 楼会 ...
飞马国际跌1.90%,成交额2.29亿元,近3日主力净流入-1688.02万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17 07:29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Feima International, is experiencing a decline in stock performance and has a significant focus o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and environmental renewable energy services, particularly in waste-to-energy projects [2][3]. Group 1: Company Overview - Feima International specializes i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ervices and environmental renewable energy, with a focus on waste incineration power generation [2]. - The company's revenue sources include comprehensive logistics services, trade execution, waste disposal, power generation, and PPP project construction services [2]. - As of September 30,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revenue of 162 million,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24.89%, and a net profit of 14.33 million, down 57.30% year-on-year [6][7]. Group 2: Market Performance - On December 17, Feima International's stock fell by 1.90%,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229 million and a turnover rate of 2.38%, resulting in a total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9.607 billion [1]. - The main capital inflow for the day was negative at 35.1 million, indicating a reduction in institutional investment over the past two days [3]. - The average trading cost of the stock is 4.02, with the current price near a resistance level of 3.62, suggesting potential for a price correction if it fails to break through this level [5]. Group 3: Industry Context - The company operates within the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sector, focusing on solid waste management and biomass energy [6]. - As of October 2024, there are 1,010 waste incineration enterprises in China, with a total incineration capacity of approximately 1.11 million tons per day, exceeding the planned capacity of 800,000 tons per day set for the 14th Five-Year Plan [2].
飞马国际: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2 13:11
Group 1 - The company, Feima International, announced that its seventh board meeting will be held on December 12, 2025, to discuss the revision of certain governance system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he company'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as follows: 88.19% from the environmental and renewable energy sector and 11.81% from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ervices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Feima International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9.8 billion yuan [1]
飞马国际(0022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04
飞马国际内控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 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 ...
飞马国际(0022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04
飞马国际内控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 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办理对外投资业务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本制度所称对外 投资是指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进行的一切投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价 出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对外投资内 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 岗 ...
飞马国际(0022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与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 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飞马国际内控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三)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三条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
飞马国际(0022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04
飞马国际内控制度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 ...
飞马国际(0022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04
飞马国际内控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人,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所称"信 ...
飞马国际(0022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04
飞马国际内控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