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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
2025-10-28 12:4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三名,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职工董事可以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
诺 普 信(00221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8 12: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务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担保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 ...
诺 普 信(00221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
2025-10-28 12: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1 担任召集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 ...
诺 普 信(00221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8 12: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 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二 ...
诺 普 信(0022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
2025-10-28 12:4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 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董 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证券投资部具 体负责完成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 应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
诺 普 信(00221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
2025-10-28 12: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 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1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 ...
诺 普 信(00221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月修订)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 ...
诺 普 信(00221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
2025-10-28 12:4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存贷款业务; (十六 ...
诺 普 信(00221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
2025-10-28 12:4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程 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中国证监会规 ...
诺 普 信(0022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8 12: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薪酬制定及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诺普 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起草或者提 议修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且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成立考核小组,确认考核结果并且对 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