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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9 14:01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20 号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
海康威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管清友)
2024-04-19 14:0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作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2023 年积极出席董事会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我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管清友,经济学博士,青年经济学家。历任民生证券原副总裁、研究院院长; 现任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海南大 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和广东创业投资协会首席经济学家。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本人经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 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 ...
海康威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4:0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 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 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 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 ...
海康威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4:01
2021 年 12 月 27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23 号),原则同 意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杭州海 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 简称"《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海康威视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 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
海康威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4-19 14:0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本公 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 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数据,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持续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
海康威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14:0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 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行使其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选举 产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审计委员 会委员如不再任公司董事,则同时不再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中独 ...
海康威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4:0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董监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当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法律、行政 ...
海康威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19 14:0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 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可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物料采购进口产生的外币应付账款和产品销售出口产生的外币应收账款会形成 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等值 5.35 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 ...
海康威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4:0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之日起,即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 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对外公开的文件中使用未公开的内幕信 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发生可能对公司的股票或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构成内幕信息。 上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 资产的 30%; 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维护信 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