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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方 向, 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 份且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公司;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 公司的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 ...
旷达科技(0025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 ...
旷达科技(00251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旷达科技(0025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 公司、重要参股公司,下同)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根据《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 员及机构,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 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 部门、下属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 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条 本 ...
旷达科技(002516)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二○二五年六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0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3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18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8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0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23 | | 第六章 |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 | 第七章 | ...
旷达科技(0025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 ...
旷达科技(0025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职权 | 4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 5 | | 第一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5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7 | | 第三节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会议登记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纪律 | 20 | | 第六节 |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规定 | 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江 苏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 ...
旷达科技(00251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 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 ...
旷达科技(00251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规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 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为他人及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 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该第三方不包括公司控股子 公司)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充分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无论金额大小都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 股东须回避表决。 第二章 ...
旷达科技(0025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 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 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指引要 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视同关联人的法人或者自 然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