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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一章 总则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对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 其他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应当比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 忠实、勤勉义务。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 ...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 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 ...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能 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 ...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 ...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息在内部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金财互联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适用。本制度 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 负责人、公司派驻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财互联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 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将及 时 ...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 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及公司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低风险短期金融产品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 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 投资和管理 ...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财互 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 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证券部负责协助董 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照 本制度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