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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正飞)
2024-04-12 12: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李正飞)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李正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 年 8 月出生,本 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担任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庆丰温尔太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现任南京中科煜宸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安徽煜宸 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 ...
新联电子: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12 12: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未来三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 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 采取现金股利分配,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 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以母 公司与合并报表孰低原则)的 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 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
新联电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2 12: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都晓芳女士、李正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都晓芳女士、李正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新联电子: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2024-04-12 12: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胡敏先生、总经理刘文娟女士、独立 董事都晓芳女士、财务总监李晓艳女士、董事会秘书彭辉先生。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 期五)下午 15:00-17:00 举行 2023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采 用 网 络 远 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 e 公司" ( http://www.egsea.com/live/list.html)参与本次说明会。 ...
新联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12 12:22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拟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 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 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 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戴克勤先生担任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经各位 ...
新联电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2 12: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
新联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2 12: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 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新联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2 12:22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6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号)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联电子"或"公司")向6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8,449,09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0.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349,999,998.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417,621.53元,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1,582,377.4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6日全 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 000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21,582,377.43元。报告期内,公司 ...
新联电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2 12: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目 录 -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
新联电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
2024-04-12 12: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 |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 2/3 |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 2/3 | | 时; | 时; | |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 | 1/3 时; | 1/3 时; | |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 | 的股东请求时; | 的股东请求时; | |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 (六)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 | 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 | 前述第(三)项股份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 | 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