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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3 11:0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必须 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三)符 ...
春兴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3-11-23 11:0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 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工作规 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需提交董事 会审议。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的 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 报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
春兴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3 11:0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春兴精工: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3-11-23 11:02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 且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公司;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
春兴精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1-23 11:0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 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 ...
春兴精工: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2023-11-23 11:0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 财业务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一)理财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 (二)理财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产品;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需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正常进行; (四)公司进行理财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 ...
春兴精工: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1-23 11:0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 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苏州春兴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会 计师事务所等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 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六条 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
春兴精工: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23 11:02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1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31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0%。其中:通过现场的中 ...
春兴精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2023-11-14 10:07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1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 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上表中,序号8原告上海杰珂电器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12月对其投资 并成为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3、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的诉讼案件共计11起,涉案金额共计338.81 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涉金额较大的诉讼、仲裁案件大多处于未 ...
春兴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0 09:33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08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 时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 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荣志坚先生、独立董 事陆文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因经营 发展所需,就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