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bet Aim Pharm. (0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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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2024-04-25 11:49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营业场所: 成都市高新区 4、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设立成都分公司。 2、对公司的影响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 意设立成都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设立分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拟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 西藏 ...
易明医药:信息披露制度
2024-04-25 11: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 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易明医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1:49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
易明医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1: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 本制度规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 ...
易明医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4-25 11: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
易明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1: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并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 ...
易明医药: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1: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与依法行使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一经实施,对全体监事和监事会的运作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实行监事责任追究制度和监事资格取消制度。监事应当以高度 的谨慎和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监事会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过失的 监事应承担赔偿责任。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规则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如遇因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颁布和修订以及《公司章程》 的修改,致使本议事规则的内容与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相抵触,公司监事会应召开会议修订议事规则。在监事会召开正式会议修 订议事规则之前,议事规则中前述涉及相抵触内容的条款自动失效,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易明医药: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5 11:49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于 2023 年 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 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3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拟 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1,165.77 万元,明细如下表: | 项目 | ...
易明医药: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4-04-25 11: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 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 ...
易明医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1: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630 号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易明医药)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易明医药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易明医药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