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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05-20 11:1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高帆先生的通知,获悉高帆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展期, 具体事项如下: | | | | |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为 | | | | 为限 | 是 | | | | | | | | 控股股 | 本次质押 | 占其所 | 占公司 | 售股 | 否 | | | | | | | | 东或第 | | | | (如 | 为 | | | 质押展 | | | | 股东 | 一大股 | 展期股份 | 持股份 | 总股本 | 是, | 补 | 质押起 | 原质押 | 期后到 | 质权 | 质押 | | 名称 | | 数量 | 比例 | 比例 | | | 始日 | 到期日 | | 人 | 用途 | | | 东及 ...
易明医药:【易明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0:56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4]0072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 邮编:100007 5 th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4]0072 号 致: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 ...
易明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0:56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明医 药")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9,879,05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330%。(截至本次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90,677,75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000,000 股,回购 ...
易明医药: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5-06 07:48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6 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7.25 元/股。具体回购数 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
易明医药: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06 07:4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 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 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许可先生;总经理、财务总 监周敏女士;独立董事肖兴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前进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 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 日(星期四)12: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 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
易明医药:信息披露制度
2024-04-25 11: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 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易明医药: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2024-04-25 11:49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营业场所: 成都市高新区 4、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设立成都分公司。 2、对公司的影响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 意设立成都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设立分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拟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 西藏 ...
易明医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1: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 本制度规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 ...
易明医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1:49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
易明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1: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并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