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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08-30 08:17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8 月 31 日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质量总监王兆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王兆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质量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项目管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兆健先生的辞 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兆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兆健先生持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未解禁股份 41,600 股,公司将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限制 ...
伟隆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8-30 08:17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3 人,成就解锁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345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82%。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有关机关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了上 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1、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 ...
伟隆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8-30 08:17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2024 年 08 月 31 日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周广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周广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 ...
伟隆股份: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30 08:17
| | 海南伟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资有限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80 | 0.00 | 0.00 | 3.80 | 0.00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公司 | | | | | | | | | | | | 青岛伟隆 | | | | | | | | | | | | 五金机械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0 | 55.00 | 0.00 | 0.00 | 55.00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 | | | |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1,671.22 | 735.00 | 0 | 910.89 | 1,495.33 | | -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注:①表中非经营性占用部分,关联方范围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确定。 ②无控 ...
伟隆股份: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30 08:17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4)第 492 号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Tel:010-8540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ng.com.cn www.deheng.com.cn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 | 全称 | | --- | --- | --- | | 伟隆股份、公司 | 指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 | 本次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 | 指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
伟隆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4-08-22 10: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ID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人。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人为发 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 ...
伟隆股份: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24-08-22 10:45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WEFLO VALVE CO., 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 789 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发行人"、"公司"或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4 年 8 ...
伟隆股份: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2 10:45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www.deheheng.com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3 | | --- | | 二、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5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5 | | 四、结论意见 10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4)第461号 4-1-1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Tel:(+86 10) 8521-9100/9111/9222 邮编:100022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本法律意见书系本所律师根据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出具。 发行人保证已提供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副 本资料或口头证言,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已向本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虚假 ...
伟隆股份: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4-08-18 07:3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 998 号文同意注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 为"伟隆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06"。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26,971.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697,100 张,按面值发行。除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产生的库存股外,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2 日,T- 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伟隆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8-15 09:28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2024 年 8 月 14 日、2024 年 8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达到 21.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 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