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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1-18 03:5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通过微信、电话、当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各 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樊培银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 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继续持有且不再增加风险投资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为保证投资收益和公司股东利益,对于投资期限到期的风险 投资产品继续持有、同时不再新增其他风险投资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樊培银、高科、宋银立 2024 年 1 月 18 日 1 ...
伟隆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1-18 03:54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 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持有且不再增加风险投资产品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拟在风险投资产品投 资期限到期后继续持有,持有期限为不超过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有权视情况赎回相关投资份额。公司在上述持有期限 内将不再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其他新的风险 ...
伟隆股份:关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到期后继续持有的公告
2024-01-18 03:54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到期后继续持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以现场 与通讯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 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最高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使用有效期自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2022 年 3 月 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伟隆")出资 10,0 ...
伟隆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1-03 08: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且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闲置自有资金已到期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五金")分 别于 2023 年 06 月 07 日、2023 年 09 月 08 日、2023 年 09 月 16 日、2023 年 09 ...
伟隆股份: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
2024-01-02 13:21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WEFLO VALVE CO., 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 789 号)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青岛伟隆阀门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 稿)》中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 楷体(加粗) | 募集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 | 注:本回复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与合计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 程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4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
伟隆股份: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2 13:18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 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 《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 ...
伟隆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4-01-02 12:44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股票代码:00287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WEFLO VALVE CO., 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 78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 ...
伟隆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4-01-02 12: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本上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