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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28 11:08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 ...
伟隆股份: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09:0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3)第261号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3)第261号 致: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意 ...
伟隆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3-12-28 08:58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0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1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 023 年 12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
伟隆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2023-12-20 14:06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 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其所持有 的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不合格,不符 合解锁条件;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 80%限售股份;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 90%限售股份;前述 4 名激励对 象其所持有的本期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 3 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其 所持有的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 ...
伟隆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3-12-15 03:50
公司将按照上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 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进行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 ...
伟隆股份_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2023-12-14 07:28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174 号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1.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发行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 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0.58%、96.75%、37.20%。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公司实控人合计持有公司 63.07%的股权。2020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公告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 止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共 10,349.98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9.56%。2023 年 9 月末,公司账 面货 币资金余 额为 3,867.12 万元,交易 性金融资 产余额 39,822.11 万元,主要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公司现金分 ...
伟隆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09:4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管理制度体 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监的 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领薪。 - 2 -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 ...
伟隆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09:44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 划、产业架构及业务发展需要而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包括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二)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 5 ...
伟隆股份: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2 09:4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和 对外担保管理,控制公司财务和经营风险,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在公司融资及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 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经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 ...
伟隆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09:4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1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