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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2025-08-18 10:4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 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子公司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 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人以及其他因公司工作关系接触到信息的工 作人员在相关信息未 ...
铭普光磁(002902)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2025-08-18 10:47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 ...
铭普光磁(002902) - 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8 10:4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总经理)、副总裁、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 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二章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四条 总裁(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 贯彻落实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副总经理协助总裁(总经理)工作,对总裁(总经理)负 责。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依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行使职权;财务总 监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 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向总裁(总经理)、董 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公司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 ...
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10:47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 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含)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
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8 10:4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 1 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
铭普光磁(00290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18 10:4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侵占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 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下属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
铭普光磁(0029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8 10:4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 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 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公 ...
铭普光磁(00290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8 10:4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 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 ...
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10:4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有关拟被提名人员的有关资料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提名委员会工作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负责提 名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
铭普光磁(002902)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8 10:4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 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 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 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规范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