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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6 09:30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5-04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 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为 李军印先生、缪永林先生、殷凌虹女士、李竞舟先生。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查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 ...
铭普光磁(002902) -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05-12 09:15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5-04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 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国泰海通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杨可意女士 和陈李彬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因工作变动,杨可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 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泰海通委派袁碧先生接替杨可意 女士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对杨可意女士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袁碧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本次变更不影响国泰海通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袁 ...
铭普光磁(002902) - 2025年5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09 10:5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5-01 | 投资者关系活动 类别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现场参观 | | |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 参与单位名称及 | 线上参与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 人员姓名 | | | 时间 | 2025年5月9日 15:00-17:00 | | 地点 |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 | | | 董事长、总裁 杨先进先生 | |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杨勋文先生 | | 上市公司接待人 员姓名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妮娜女士 | | | 独立董事 缪永林先生 | | | 保荐代表人 陈李彬先生 | | | 1.请问公司800G光模块进入量产了嘛?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取得了新的光通信领域应用发明专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利。公司始终坚持技术自主创新,利用硅光技术的优势,抓住AI高算力时代 | | 主要内 ...
A股集体走高,创业板涨近1%,CPO概念大涨,恒科指拉升,沪上阿姨IPO首日涨超50%,国债全线上涨
Hua Er Jie Jian Wen· 2025-05-08 01:53
Market Overview - A-shares opened lower on May 8, with the three major indices showing slight gains in early trading, particularly the ChiNext index which turned positive [1] - The Shanghai Composite Index rose by 0.12% to 3346.55, the Shenzhen Component Index increased by 0.34% to 10138.42, and the ChiNext Index gained 0.81% to 2012.72 [1] - Hong Kong stocks also saw a rise, with the Hang Seng Index up 0.24% to 22746.39 and the Hang Seng Tech Index up 0.22% to 5211.26 [2][3] Bond Market - The bond market showed positive movement, with the 30-year treasury futures contract rising by 0.26%, the 10-year contract up by 0.17%, the 5-year contract increasing by 0.12%, and the 2-year contract gaining 0.03% [4][10] Policy Support - A recent press conference highlighted a "package of financial policies" aimed at stabilizing the market and expectations, focusing on both supply and demand in the real estate sector [4] - The policies aim to lower housing costs to stimulate demand and optimize the balance sheets of real estate companies, while also enhancing the resilience of the stock market through increased capital inflow and institutional reforms [4] Company Highlights - "Hushang Ayi" (沪上阿姨) had a strong debut, opening nearly 70% higher and maintaining over a 50% increase at the time of reporting [5] - The CPO concept stocks saw significant gains, with companies like Xinyi Sheng (新易盛) and Zhongji Xuchuang (中际旭创) both rising over 5% [7][8] - Conversely, PEEK material concept stocks experienced a sharp decline, with companies like Zhongxin Fluorine Materials (中欣氟材) hitting the limit down and others like Xinhang New Materials (新瀚新材) dropping over 9% [9]
铭普光磁(002902) -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5-05-06 08:30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5-04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铭同精密 电子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 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号:第 7913214 号 发明名称:一种电感测试机 专利号:ZL 2021 1 0118410.6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日:2021 年 01 月 28 日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专利权人:东莞铭同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5 年 05 月 02 日 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公司开拓市场及推广产品产 生积极的影响,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2 本发明属于电感测试设备领域,具体为一种电感测试机,包括机架,机架上 从右至左依次设有上料输送机构、分料变距机构、移料机构、测试机构、以及下 料输送机构;分料变距机构包括 ...
铭普光磁(00290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5-05 07:4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东莞 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数量 23,626,06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7.65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416,999,994.3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405,307.13 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94,68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 ...
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5-05 07:4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调动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 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 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总经理)、副总 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 ...
铭普光磁(00290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05 07:4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的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东莞铭普 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司编制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 审核后,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
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05 07:4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应当至少包括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的有关职权依照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1 (一)召集股 ...
铭普光磁(002902) - 对外财务资助制度
2025-05-05 07:4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财务资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健全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 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