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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3:49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3-11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科技")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14 时 30 分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 ...
吉峰科技: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3-12-12 13:44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3-11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峰科技")农机 流通与服务板块采用连锁经营销售模式,子公司数量较多,因经营融资和业务发 展需要,担保对象涉及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部分信用良 好的客户、个别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采取年度预计 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或向上游供应商申请信用支持, 需要公司为其银行融资或供应商信用支持金额提供担保,或由子公司之间相互提 供担保; (2)子公司为扩大销售,拟与银行或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 作,由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为信誉良好、经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贷款、融资租赁购机,子公司为客户后期按期归还购 机贷款、融资租赁款项承担担保责任; (3)本着互利互惠、相互支持,个别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为 ...
吉峰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00:08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适用本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及决策权限 第五条 本制度对外投资主要包括: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吉峰三农科技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自身发展战略及扩大经营规模,以 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的行为, 包括对境内外其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 ...
吉峰科技: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00:0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 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以下简 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子公司、分支机构) 的主要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二)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 公司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准确、真 实、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 ...
吉峰科技:关于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和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3-11-28 10:41
关于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和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或"公司")下属控 股子公司江苏吉峰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江苏吉峰")拟与王行顺先生共同 合作出资,设立江苏吉峰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标的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其中:江苏吉峰出资 102 万元,王行顺先生出 资 98 万元。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5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王行顺,男,中国国籍;住所:盐城市盐都区;与吉峰科技无关联关系, 非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关联关系。 4、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宁铜路 6 号(以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核 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1 三、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5、经营范围: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机电产 ...
吉峰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8 10:4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 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或质押。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项目。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 ...
吉峰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8 10:4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1 第七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八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九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 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 ...
吉峰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8 10:4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峰三农 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 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 ...
吉峰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8 10:4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峰科技")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李晓筠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3-113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 ...
吉峰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8 10:4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