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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5 13:33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5日晚间,华仁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及摘 要》等多项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华仁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5 13:33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5日晚间,华仁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及摘 要》《关于修订的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华仁药业: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3733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15 10:41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华仁药业(SZ 300110,收盘价:3.52元)8月15日晚间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约6.24亿元,同比减少1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733万元,同比减少49.01%;基本每股 收益0.0316元,同比减少48.95%。 ...
华仁药业(300110)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 理的规范性,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 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尚未公开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影响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财务数据、统 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本制度所指"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第二章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流程 第四 ...
华仁药业(30011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 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协调部 门,审计监察部及财务资金部为牵头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 管理层与年审机构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并为审计委员 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牵头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年审机构提供 沟通会议所需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其他信息,积极参与三方沟通工作。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3001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
华仁药业(3001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 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
华仁药业(30011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仁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会议、重大 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财务数据、统计数据、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 销售情况 ...
华仁药业(3001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需要,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保证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 中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就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 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 踪。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
华仁药业(3001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新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 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 核并提出建议等,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禁止性 情形;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 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