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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2024-06-27 11:1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
惠伦晶体: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6月)
2024-06-27 11:1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 管人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 合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其中,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另行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 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聘 任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 ...
惠伦晶体: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6-27 11:11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陈轩儒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陈轩儒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特此公告。 陈轩儒女士,198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勤监控员;2014 年 5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 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专员。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轩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
惠伦晶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圣来)
2024-06-27 11:09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王圣来 ,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
惠伦晶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锋)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锋为广东惠伦 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
惠伦晶体: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4-06-27 11:09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4 年 6 月 27 日 根据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裴娟娟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承诺。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承诺人:裴娟娟 截至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日,本人尚未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
惠伦晶体: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及《广东惠伦 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职业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 务等工作3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 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 1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五)取得证券交易所 ...
惠伦晶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 1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 ...
惠伦晶体: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公司内部及子公司和有 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保密责任和报告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惠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处理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等事务时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
惠伦晶体: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6-27 11:09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提名赵积清先生、韩巧云女士、 邢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程益群先生、李锋先 生、王圣来先生、裴娟娟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由监事会提 名秦玉珍女士、陈凤娥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通 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