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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精机(3004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46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部是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 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 ...
田中精机(30046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股东负 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 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按正 常商业条款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资金支付,支付借款利息以及资产收购对价 等时,应严格按公司决策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六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资金管理工作,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 ...
田中精机(3004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 ...
田中精机(30046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专门会议由 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参会成员,因紧急情况需召开临时会议时,经全体参会成 员一致同意,通知可不受上述时限限制。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召开地点、召开方式、 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 名投票表决;在保障全体参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下,亦可通过通讯表决 ...
田中精机(3004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子公司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及子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进行报告的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 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 程序并对 ...
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08: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人选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 ...
田中精机(3004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08: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 ...
田中精机(30046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08: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 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1、公司 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的项目;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4、 经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 司章程》;(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三)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四)培育 新的利润增长点;(五)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六)必须坚持对拟投资项目事 ...
田中精机(300461) -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08: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 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投资者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机构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 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公司的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机构投资者的接待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 书按照本办法规定统一组织和实施。 (三)保密原则 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章 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第四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机构投资者调研、沟通、采访、 或进行对外宣传、 ...
田中精机(3004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 简称"《创业板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发生对公司 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