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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 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 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 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 ...
华自科技(3004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含改聘、续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章 总则 (一)依法设立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 ...
华自科技(30049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一)公司一方拥有或控制,通过独资成立或全资收购设立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控股或相对控股而能够实施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明确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公司实际控制的、依据我国境内法律法规 和境外有关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第三条 公司不实际控制的参股公司,根据公司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以及参股公司《章程》等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
华自科技(3004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的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 负责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 ...
华自科技(3004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行为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
华自科技(30049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不断健全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 进公司业绩的稳步提升和持续转变向好,确保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远期经营目标 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更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有效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计划的作 用,进而确保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远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 ...
华自科技(3004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 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六条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募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后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权证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
华自科技(300490) -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4-20 07:4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新能源、环保等相关领域智能控制软硬件是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要产品,钢材、铜材和储能电芯是该等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占公司 产品成本比重较高。钢材、铜、储能电芯的价格波动比较频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 对公司产品成本、产品毛利率有较大影响。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销 售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和场外期权的套期保值功能,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相关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原材料钢材、铜材、储能电 芯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热扎卷板、铜和碳酸锂期货合约。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限 公司在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投入的保证金 余额在任意时点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一年内有效。 四、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
华自科技(30049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0 07:4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有效检查和监 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性运作。现将 2024 年监 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和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2024 年度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 客观、真实、公正的。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 ...
华自科技(300490)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2025-04-20 07:4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2025 年 4 月)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二条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 第二条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 |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由湖南华自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在湖 | 公司由湖南华自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 | | 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证号为430193000024057的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 | 营业执照。发起人为湖南华自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包括长 | 码 914300006940434345。 | | 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华 | | | 鸿景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乐洋创业投资中心(有 | | | 限合伙)、长沙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文宝、汪晓兵、郭旭 | | | 东、邓海军、喻江南、张为民、胡浩、周艾、刘利国、熊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