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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奥传感(30050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46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严格限制其占用公司资金。 第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1、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 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 ...
苏奥传感(3005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1:46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董事会须包含职工董事1 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 ...
苏奥传感(30050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46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解聘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报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记录;与审计项目不存在须回避的利益关系等;审计收费合理。 第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执业时间五年以上,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的 记录; (三)近三年有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的审计经 ...
苏奥传感(3005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46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制度。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 ...
苏奥传感(3005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46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 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奥力威 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 ...
苏奥传感(3005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46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 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
苏奥传感(3005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1:46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 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
苏奥传感(30050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46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母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 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百分之五 十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持有的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有限公司;或 者,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依公司对其的出资额 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其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 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子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子公司整体运作 效率和抗风险 ...
苏奥传感(3005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1:46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 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 ...
苏奥传感(3005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1:46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该等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独立 董事二名(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及决议执行等工作。 第八条 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