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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 亿元(含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0.8亿元(含0.8亿元)人 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 本型理财产品,资金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 滚动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
沪宁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4-21 07:3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科学、 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 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经董事 长提议,董事会通过后可以连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兼任。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一 ...
沪宁股份: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1 07:38
www.zhcpa.cn phone 录 E | | 页 次 | | --- | --- | |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4196号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沪宁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沪宁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二、杭州沪 ...
沪宁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引引)
2024-04-21 07:3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引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 本人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 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四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 交的各项议案 ...
沪宁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1 07:3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 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 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 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 ...
沪宁股份: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04-21 07:3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 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四、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 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参照公司非独立 董事平均薪酬的 20-25%区间核定。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 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参照公 司实际经营业绩核定领取。 五、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
沪宁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1 07:3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1号)批复,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非公开方式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41.8459万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 3301040160018941818) 人民币19, 960. 95万元和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18941 ...
沪宁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1 07:3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 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 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 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履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 ...
沪宁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铮)
2024-04-21 07:3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 本人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 2、2023 年 5 月 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产业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议召开前针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 ...
沪宁股份: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1 07:36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景 目 | | 页 次 | | --- | ---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审核说明 | 1-3 |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 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419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