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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7:50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朝合、王爱东、周灿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要求,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杨朝合、王爱东、周灿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
惠城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1 07:50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
惠城环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1 07:50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192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城环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惠城环保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 ...
惠城环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1 07:50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191 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城环保")董事会就 2023 年 12 月 31 日惠城环保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惠城环保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鉴证结论。 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惠城 环保是否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 工作过程 ...
惠城环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07:50
监事会工作报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监事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监事会 3 位成员均亲自出席,经对 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 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
惠城环保: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50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采取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191号)、复核公司信息 披露文件、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 ...
惠城环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1 07:50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 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 号)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5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3.77 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9,821.23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
惠城环保: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4-15 11:05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 资金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 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 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 近日,公司使用人民币 12,8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 序 | 受托方 | 产品名 ...
惠城环保: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4-04-08 10:12
| 证券代码:300779 |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 公告编号:2024-02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18 |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保证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174.35 万元 2.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 付的其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 ...
惠城环保: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8:51
| 证券代码:300779 |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18 |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 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股份,并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60.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