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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0:34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和《青岛惠城环 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 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
惠城环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8 10:3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
惠城环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8 10:3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组,专门负责提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 ...
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0:32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3-118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 点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 长叶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 ...
惠城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8 10:3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300779 |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 公告编号:2023-11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18 |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1 |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惠城环保科技 |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惠城环保科技 | |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 | |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 | |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 | 修订)和其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 | | 他有 ...
惠城环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8 10:3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坚持依法使用、计划严密、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惠城环 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储 ...
惠城环保: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12-28 10:32
(十八)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 ...
惠城环保: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28 10:3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 使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等 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的 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 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九条 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董事会 ...
惠城环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8 10:32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 ...
惠城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0:3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大 会的有关工作人员、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 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 召开负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