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BSM(300796)
icon
Search documents
贝斯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8:5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 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 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行使监督权。 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 ...
贝斯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8:5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和《绍兴贝斯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 信息")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 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贝斯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08:55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76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备案等相关工商事宜。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专人送出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 实际出席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 ...
贝斯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8:55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绍兴贝斯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绍 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 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 ...
贝斯美: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8:5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 股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7 | | 第一节 | | 董事 27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30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5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50 | | 第一节 | | 监事 50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51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3 | | 第一节 ...
贝斯美: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11 07:46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74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立日期:2003年3月31日 为促进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绍兴贝斯美")业务发展,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申请不超过2.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为1年(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合同为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永安)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江苏永安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母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12月1日分别 ...
贝斯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023-12-08 11:01
证券代码:300796.SZ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书 | 标的公司 | 交易对方 | | --- | --- | | 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次交易有关 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2 第一章 ...
贝斯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3-12-08 11:01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7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贝斯美") 分别于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14日和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 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捷力克")80%股权,其中: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俸通")持有的捷力克48%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楚通捷")持有的捷力克32%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宁波捷力克80.00%股权。宁波捷力克已于 ...
贝斯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3-12-08 11:01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7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贝斯美") 分别于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14日和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 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捷力克")80%股权,其中: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捷力克48% 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捷力 克32%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 理完毕。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 名词的释义与公司披露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08 11:01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204 第 0869 号 | 释 | 义 2 | | --- | --- | | 一、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概述 4 | | 二、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批准和授权 4 | | 三、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实施情况 5 | | 四、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5 | | 五、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过程中,贝斯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更 | | | 换情况 6 | | 六、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贝斯美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 | | 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贝斯美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6 | | 七、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6 | | 八、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后续事项 7 | | 九、 | 结论意见 7 |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