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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目前暂无可直接运用于光刻胶领域的产品
Ge Long Hui· 2025-08-14 07:48
格隆汇8月14日丨贝斯美(300796.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2-戊酮主要用途是用于生产涂料添加剂、交 联剂、医药、工业溶剂等。目前暂无可直接运用于光刻胶领域的产品,公司积极关注并探索拓展2-戊酮 的各类高端应用领域,如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依法合规披露。 ...
贝斯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2 14:12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2日晚间,贝斯美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贝斯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2 14:12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2日晚间,贝斯美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经营范围并修订的议案》。 ...
贝斯美:增补方浙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2 12:16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2日晚间,贝斯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方浙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贝斯美(30079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2 10:4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绍 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 内幕信 ...
贝斯美(30079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2 10:4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或达不到本制度规定的人数时,公司应当按照规定 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四条 ...
贝斯美(3007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2 10:4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品德。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 ...
贝斯美(3007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2 10:4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 泄露,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 ...
贝斯美(3007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2 10:46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和《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章程》 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
贝斯美(3007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2 10:4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 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 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