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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12-08 11:0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声明与承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担 任本次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 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 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 相关协议和声 ...
贝斯美: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06 07: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绍兴贝斯美")业务发 展,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2.598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合同为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 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江苏永安公司内部审批 程序,无需提交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12月1日分别召开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申请新增授信额度的议案》。公 ...
贝斯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1 10:19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7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公 司2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 119,6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1 10:1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129 第 0867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129 第 0867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若澜律师、周慧慧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11-30 10:1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金证法意[2023]字 1124 第 0866 号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金证法意[2023]字 1124 第 0866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受 贝斯美委托,作为贝斯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 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本所律师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 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下发《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9 ...
贝斯美: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3-11-30 10:17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68 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之"释义"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 含义。 | 章节 | 修订说明 | | --- | --- | | | 1、在"八、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五)主要 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主要销售国 | |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家或地区的收入、毛利率情况。 | | | 2、在"十三、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一)收入 | | | 确认"修订了标的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 以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 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或"贝斯美")拟通 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楚通捷 ...
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2023-11-30 10: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 之 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11 月 27 日下发的《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11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的要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绍兴 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就《问询函》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逐项落实,现将贵所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所述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草案)》 之"释义"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 问题二 14 | | --- | | 问题三 18 | | 问题四 25 | 问题一 《回函》显示,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贸易业 务收入采用总额法核算,其中标的公司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 ...
贝斯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2023-11-30 10:17
证券代码:300796.SZ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第二次修订稿) | 标的公司 | 交易对方 | | --- | --- | | 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
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2023-11-30 10: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 神,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 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对重组报告书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旨在 对本次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公众投资 者参考。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二次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 担任本次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 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重组报告书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 关资料和承诺制作。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含义。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 ...
贝斯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专项核查意见
2023-11-30 10:1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3]200Z0816 号 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专项核查意见 目 录 | 序号 |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 | 1 | 问题 | 1 | | | 1 | | 2 | 问题 | 3 | | | 1 2 | 容诚专字[2023] 200Z081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 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本所"或"我们")对关于绍兴贝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