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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3-11-14 08:5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 担任本次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 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重组报告书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 关资料和承诺制作。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 神,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 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对重组报告书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旨在 对本次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公众投资 者参考。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含义。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 ...
贝斯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1-14 08:52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以下无正文) 1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关于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 ...
贝斯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4 08:52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6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贝斯 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9日通过专人送出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3年10月20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了《关于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之 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购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的监管问询要求,为 ...
贝斯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专项核查意见
2023-11-14 08:5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3]200Z0799 号 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3] 200Z079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10 月 31日《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 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本所"或"我们")对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组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 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 | 1 | 问题 | 2 | | | 1 | | 2 | 问题 | 3 | | | 21 | | 3 | 问题 | 8 | | | 3 8 | | 4 | 问题 | 9 | | | 4 5 | 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 ...
贝斯美: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3-11-14 08:52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64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章节 | 修订说明 | | --- | --- | | 释义 | 在"一、一般释义"中新增本次补充披露内容相关释义。 | | | 1、在"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之"(一)重组方案 | | | 概况"中调整交易标的板块定位; | | | 2、在"三、本次重组交易决策过程及审批情况"之"(一) | | | 本次重组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中更新上市公司 | | | 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 重大事项提示 | 3、在"七、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之"(一)业绩承诺" | | | 中明确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意见出具的具体期限; | | | 4、在"七、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之"(四)补偿的实施 | | | 方式"中明确对业绩承诺各方的具体通知方式及相关时限 | | | 要求和业绩承诺方各自应承担的补偿比例等; | | 重大风险提示 | 无 | | 第一章 ...
贝斯美: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1-14 08:52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差异的原因及主要考虑。 (2)请说明标的公司 2023 年 6 月末净资产较年初下降的具体原因,并结合 报告期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变动情况以及两次评估的收益法评估假设、营 业收入、毛利率、折现率等主要评估参数的取值依据及差异对比分析等,说明 本次评估较前次收购 20%股权评估作价的差异原因,前次评估的预期营业收入 及毛利率等关键指标是否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两次交易的交易作价是否 公允合理。 《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之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题 7.《报告书》显示,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6 月标的公司净利润 分别为 4,894.58万元、5,299.09 万元、2,476.24万元,各期末净资产分别为 3,695.64 万元、8,342.81 万元、3,457.39 万元。2022 年 12 月,你公司收购捷力克 20%股 权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评估值分别为 42,600 万元、19,691.29 万元。本次收购捷力克 80%股权以 20 ...
贝斯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4 08:5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的有关安排,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及《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 ...
贝斯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2023-11-14 08:50
证券代码:300796.SZ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摘要 | 标的公司 | 交易对方 | | --- | --- | | 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 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 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
贝斯美: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11-14 08:50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6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贝斯美")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9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上市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进 行了认真核查及逐项落实,现将相关问题予以回复如下,并按照要求在《重组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所述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草 案)》之"释义"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1 | 问题一 3 | | --- | | 问题二 13 | | 问题三 33 | | 问题四 51 | | 问题五 59 | | 问题六 70 | | 问题七 77 | | 问题八 121 | | 问题九 129 | 问题一 《报告书》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08:50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107 第 0814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107 第 0814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受 贝斯美委托,作为贝斯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 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本所律师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 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下发《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9 号)(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