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Ji(30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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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1 08:52
| 证券代码:300798 |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9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9 |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 |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日 21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四楼会议室。 3.召 ...
锦鸡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08 08:43
2、培训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培训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锦鸡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现将培 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周一)下午 2:00-4:00 三、培训效果 在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锦鸡股份予以积极配合和沟通,保证培训工作 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公司及各方主体进一步了解 了独立董事职权、职责及履职要求的最新变化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及信息披露具体要求,增强了发行人的规范运作意 识。 (以下无正文) ...
锦鸡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08 08:4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锦鸡股份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政 联系电话:0755-8213463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爽 联系电话:0755-82134633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是 否 不适用 | | (1) 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认 | | √ | | 和信息披露义务 |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立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 √ | | 争 | | (二)内部控制 | | 现场检查手段: | | (1) 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任职人员名单、资料、内部审计制度、历次 | | 内部审计报告及专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金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12-06 11:34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证券交易行 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 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3年11月30日 【打印】 【关闭窗口】 | 索 | 引 | 号 | bm56000001/2023-00013593 分 | 类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1701297900000 | | | 名 | | 称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金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文 | | 号 | 〔2023〕158号 主 ...
关于对锦鸡股份的监管函
2023-12-01 10:11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 条的规定。请你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苏金奇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36 号 苏金奇: 根据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你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500,000 股。公司 2023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的公告》显示,2023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27 日期间,你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34,085 股,超出减持计划的股 份数量为 34,085 股,超出部分占总股本比例为 0.0082%。你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上述超出股份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12 月 1 日 2 ...
锦鸡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3-12-01 10:11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人员构成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章 会议的审议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
锦鸡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1 10:08
第一条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为强化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 少于 2 名,且至少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1 / 6 江苏 ...
锦鸡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3-12-01 10:08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金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金奇于近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158 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金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证券代码:300798 |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9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9 |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 |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其他说明 (一)苏金奇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 出的问题,并就因本次误操作减持造成 ...
锦鸡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1 10:08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 ...
锦鸡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1 10:08
| 证券代码:300798 |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9 |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 |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01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