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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1:48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0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4)第 00105 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100 层 电话 86-755-88326260 网址 http://www.deheheng.com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杰美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
杰美特: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6 11:48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 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5:00-16:30 在全景网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以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谌建平先生,独 立董事刘胜洪先生,董事杨美华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张玉辉先生,董事兼副 总经理邵先飞先生,董事会秘书周波先生,财务总监何晓嫩女士。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杰美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1:48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谌建平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4,374,7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8,000,000 股的 50.292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
杰美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5-07 10: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发行人"、"上市公司"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 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东兴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 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 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 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 ...
杰美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07 10: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杰美特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丹 |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卫强 |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 | |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 是 | |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次 6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一致 | | | 4、公 ...
杰美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10:12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5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 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和 ...
杰美特: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5-06 10:08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00 元/股,按本次回 购资金最高人民币 2,4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27,586 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999,903 股)的 0.66%; 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1,2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13,79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999,903 股)的 0.32%。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维 护 公 司 价 值 及 ...
杰美特: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1:3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 师 9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 ...
杰美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1:3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第 1 页 共 17 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
杰美特: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2024-04-24 11:31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 期限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 号)许可,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 股,发行价格 41.26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20,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616,905.66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9,703,094.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到 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