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GUOANDA CO.(300902)
icon
Search documents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26 12:07
1、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安达")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份数量为 67,857,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1.8348%。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3-074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伟艺,实际控制人洪清 泉、洪俊龙将继续遵守自愿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起 6 个月内 (2023 年 10 月 30 日-2024 年 4 月 29 日)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承诺主体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 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和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 ...
国安达: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0-26 12:07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和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995,000 股,并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95,985,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7,98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经中国证券 ...
国安达(300902)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3 16:00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3-073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減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23.963.389.90 | 288. 66% | 222, 734, ...
国安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0-16 14:14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解禁后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洪伟艺先生,实际控制人洪清泉先生、洪俊龙先生提交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 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洪伟艺先生,实际控制人洪清泉先生、洪俊龙先生自愿承诺自首 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伟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 43,551,000 股,通过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 10,000,000 股;洪清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 5,220,000 股;洪俊龙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首发前股份 5,940,000 股,上述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国安达: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0-16 13:07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7 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0,17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27 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27,980,000 股增加为 130,910,176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16 13:04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3-070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安达")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为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 量为 2,930,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8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7 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0,17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27 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3-10-08 08:44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邓鸿飞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邓鸿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职务,辞职后,邓鸿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安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邓鸿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邓鸿飞先 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鸿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邓鸿飞先生在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3-069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09-28 10:31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审批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额度 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再次增加的现金 管理额度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
国安达: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9-18 11:08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证字[2023]GAD-03 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 电话:(010)85865151 传真:(010)85861922 邮政编码:100025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证字[2023] GAD-03 号 本所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我国现行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 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 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8 11:08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3-06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65,56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8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共 7 人,代表股份 65,56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