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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5-09 08:2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骐环保"或"公司"或"发行人") 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华骐环保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华骐环保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 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 任何质询和调查。 ...
华骐环保(300929) -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09 08:24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5- 022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4、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 17:00 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o4NVOmkyly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 题进行回答。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健先生或董事、总经理郑杰先生,独立董事夏永芹女士,财务总监 徐星列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金燕女士,保荐代表人杨凯强先生(具体以当天 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 ( 星 期 三 ) 15:00-16: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o4NVOmkyly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 流。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 17:00 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 ...
华骐环保(300929) - 容诚审字[2025]230Z218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7 08:2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30Z218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30Z2189 号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7 08:1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 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管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及由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7 08:1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 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备案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 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 ...
华骐环保(30092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夏永芹)
2025-04-27 08:1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 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夏永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 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担任上市 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1993年7月起历任马鞍山市财政局科员、马鞍山 会计师事务所科员、安徽兴永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所长,现任马鞍山成功会计师 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任职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7 08:1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 部门、各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 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7 08: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徽华骐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7 08:1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副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 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公司可 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 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