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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捷股份(3010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的行为,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 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和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业务、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 形式包括: (1)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 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 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所有 被 ...
超捷股份(30100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 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 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 ...
超捷股份(3010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超捷紧固系统(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将 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或独立董 事填补因其辞职 ...
超捷股份(3010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并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等 重大事项,促进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成员组成, 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
超捷股份(30100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 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或业务发展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及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 体的公司。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 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权。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 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控 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 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六条 控股 ...
超捷股份(30100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超 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 ...
超捷股份(30100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7 08:17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定本制度。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遵循诚实信用、平 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 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减少关 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 ...
超捷股份(3010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08: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
超捷股份(3010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 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方案与考核标准, ...
超捷股份(3010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