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hanghai Chaojie(301005)
icon
Search documents
超捷股份(30100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超 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 ...
超捷股份(30100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7 08:17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定本制度。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遵循诚实信用、平 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 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减少关 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 ...
超捷股份(3010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08: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
超捷股份(3010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 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方案与考核标准, ...
超捷股份(3010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 ...
超捷股份(30100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 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进一步规范超捷 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 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 公平。公司 ...
超捷股份(30100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 履职。 第五条 公司至少设 2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
超捷股份(3010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第三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 ...
超捷股份(3010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四)委托理财。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一)对子公司投资; (二)对合营公司投资; (三)对联营公司投资;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及控股子 ...
超捷股份(3010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
2025-10-27 08: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管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 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会议,查阅相关文件, 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处理公司有关规范运 作、法人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管理等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 ...